這些要求,培訓機構能做到么?

教育部就線上實施意見答記者問:外教管理要在入口處把關

2019-07-15 12:08:34發(fā)布     來源:多知網     

  多知網715日消息,今日上午教育部基礎教育司司長呂玉剛,教育部基礎教育司副司長俞偉躍,教育部基礎教育司副司長馬嘉賓,中央電化教育館副館長楊非,上海市教育委員會副主任倪閩景共同解讀《關于規(guī)范校外線上培訓的實施意見》,介紹校外培訓機構治理成果并現場答記者問。

  以下為問答摘要,原文有刪減。

  新京報記者:有些家長反映,有些培訓機構退費特別難,還有一些機構甚至卷錢跑路了,針對這種現象,咱們有沒有什么針對性措施?

  馬嘉賓《實施意見》做出了明確規(guī)定,也提出了具體要求,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

  一是信息要透明。要在培訓平臺顯著位置公示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和退費辦法,要讓學生和家長知情,要接受社會監(jiān)督。二是周期要合理。按照課時收費的,每科一次性收費不能超過60課時,按照培訓周期收費的,一次性收取周期不能超過3個月的費用。三是合同要公平。要提供格式合同,明確權利和義務,按照協(xié)議來辦事。

  同時,還要探索創(chuàng)新,鼓勵建立第三方賬戶監(jiān)管機制,通過綜合施策,降低學生和家長的消費風險,保護他們的合法權益。同時從長遠來說,有這樣的規(guī)定,對企業(yè)也能夠控制運營風險,促進行業(yè)良性發(fā)展,持續(xù)健康的發(fā)展。

  中國教育報記者:《實施意見》當中提到對從事學科知識培訓的人員應當具有國家規(guī)定的相應教師資格,請問對培訓人員有這樣的要求有什么樣的考慮?培訓機構能做到嗎?

  呂玉剛:因為這是第一次提出這樣的要求,我們也從實際出發(fā)?,F在我們也知道一些培訓機構相當多的培訓人員可能沒有取得教師資格,那么怎么解決這個問題?所以我們提出了整改的時間是到2020年的6月份,也就是到明年6月份的時候他應該取得教師資格。

  為什么規(guī)定這個時間?就是考慮到這些人員申請教師資格有個過程、有個時間安排。所以在這個時間內,我們的培訓人員可以參加國家教師資格考試,有能力的、符合要求的,應該能夠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那么這個時間也是給足了、留出了參加考試、取得教師資格的時間。在這之后沒有教師資格的,是不能繼續(xù)從事培訓工作的。包括我們線下的培訓工作,也是這樣的,我們也正在清理,對不具備教師資格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也不能再繼續(xù)從事培訓工作。

  澎湃新聞記者:與線下培訓機構相比,線上培訓機構更具有隱蔽性,他們多是以信息技術公司來注冊的,針對這種線上培訓機構的隱蔽性,我們如何排查備案,如何治理?另外,線下培訓機構可以通過關停有效治理,但是線上的培訓機構在關停以后,可以換個網址重新開業(yè),請問我們如何持續(xù)性監(jiān)管這些線上培訓機構?

  馬嘉賓:這次的《實施意見》針對線上培訓活動的特點,提出了一系列規(guī)范性意見。比如說,首先是實施備案制度,這就和我們線下的機構在審批方面具有區(qū)別,這個區(qū)別就是更加強調了事中和事后的監(jiān)管,針對線上的培訓基于互聯網開展的特點做出的。同時,這個備案提高了層級,是放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由省里開展備案審查,能夠保證它的科學性、權威性,能夠保證審查的質量。

  馬嘉賓:從技術手段來說,這次的《實施意見》也特別強調了互聯網+監(jiān)管的新模式探索,利用信息技術來開展監(jiān)管,國家層面建立一個管理服務平臺,為我們地方教育行政部門、為企業(yè)、為學生提供便利。企業(yè)可以通過這個平臺來提交相應的備案材料,教育行政部門可以聯合有關部門通過這個平臺,來審查企業(yè)提供的備案申請材料。

  同時,我們還要建立相應的機制,比如說黑白名單的制度,對符合規(guī)定的,通過審查的、符合要求的培訓機構列入到白名單。對于有違規(guī)行為的,我們先列到灰名單,要求整改。沒有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的,列入到黑名單,實現一個動態(tài)的管理,這些都通過平臺開展。我們通過備案審查、日常監(jiān)管,來實現對互聯網培訓活動機構的有效監(jiān)管。

  呂司長剛才介紹中也特別強調了,互聯網培訓機構的監(jiān)管不只是一家的事情,這次文件是六部門聯合發(fā)的,六個部門共同來努力,形成一個工作合力,與地方相關部門一道,來實施有效的監(jiān)管,確保培訓質量和培訓要求符合國家規(guī)定,為孩子們提供健康的、高質量的校外培訓。謝謝。

  華夏時報記者:上周出現了外教的問題,我想問一下,在線上關于外教如何合規(guī)有什么樣的方案?因為他們比國內的老師審查會更嚴格一點。

  呂玉剛:去年國務院辦公廳出臺的《關于校外培訓機構發(fā)展的意見》明確提出了從事培訓活動的這些教師必須遵守國家的憲法和法律,取得教師資格或符合要求。2017年有關部門也出臺了《關于全面實施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制度的通知》,通知當中對聘用外籍人員有明確規(guī)定。我們這次的《實施意見》對培訓人員的資質也有具體的規(guī)定要求,特別強調培訓機構要具有完善的招聘、審查、管理培訓人員的辦法,我想這個辦法本身就必須符合國家的有關規(guī)定。

  如果聘用外籍人員,就必須首先符合國家有關規(guī)定,不符合國家有關規(guī)定,這個辦法在審查的時候是通不過的,這是從源頭上把關。

  培訓人員也是需要備案的,包括他的基本信息,他的從業(yè)經歷、教育背景,有沒有教師資格,有沒有從教的經歷。在這些方面,都要把關。另外,要求培訓機構加強自身的平臺管理,要在平臺上公示培訓人員信息,不管是國內的老師,還是外籍老師,都要在這個平臺上公示出來,接受媒體、社會和家長的監(jiān)督。這里我特別要重申一點,在我們培訓機構從事培訓活動的這些人員,如果有違法違規(guī)的行為,必須依法依規(guī)嚴懲,不管是誰。所以,剛才這位記者提的問題,一是從入口關上把關,二是一旦有了違法違規(guī)行為,要嚴肅處理,這個不能姑息。